北京丰台食药安委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坚持“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发展”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发挥区食药安委统筹协调职能。区食药安办充分履职,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实现职能有效衔接。成立了由区食药安办主任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印发了《丰台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成员单位及各街乡镇职责,明确重点整治范围,并确定了226家重点检查企业。
二是建立问题会商机制,专题研讨部署整治工作。 区食药安委每月一次召集区委宣传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广电中心等9部门专题研讨,会商研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协商解决办法,部署整治工作。
三是完善上下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三级监管网络。利用区、街乡镇、社区(村)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将全区3万多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区城指中心的1138个管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网上信息化,格中责任制”。同时,充分发挥区食药局“一所多站” 新监管模式的作用,调动全区30个食药监管基层工作站,375个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监督员协助执法检查,从而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打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全面筑牢监管“网底”。
四是建立各部门移转机制,开启多部门联动执法模式。各成员单位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涉及产品质量和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涉及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理;从而形成合力,有效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通过与区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互动联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实现了相关部门之间各施其职与交叉并重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有效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截止目前,全区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18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店共516家;针对于违规广告牌匾行为,下发谈话通知书2份,责令整改5起, 拆除广告牌匾8块,查处食品、药品非法小广告内容16起;实现广告内容类别为食品、保健品的广告监测330条次,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件,破获食品类违法犯罪案件6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