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投诉后,新北消协薛家分会工作人员找到商家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标签后,发现该产品确实没有中文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不符合的不允许进口。该产品属于进口商品但没有中文标识,明显不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消协薛家分会工作人员据此规定教育商家,今后应严把进货检验关,对于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应全部下架,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000元,双方达成一致。另外,新北消协已将此投诉移交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薛家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和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虽然不一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毕竟有很大安全隐患。对此,新北消协建议消费者到专卖店、大型超市购买原装进口保健食品,并保存好收据。一旦引发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