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建立干预机制、谋求共治机制、完善发现机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整治会议营销方式多样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连续两年在全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六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三是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四是报备会销内容,提交宣传资料;五是明确会销场地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六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广东省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委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会议营销的规范要求,明确部门任务和工作措施,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强化工作联动,成功侦破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省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又于7月印发《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辽宁省食药监针对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缺少政策定性的问题,多次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商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广播电视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明确法律依据,保证整治工作规范运行。
海南省食药监以整治会议营销等非实体店为重点,组织开展暗访调研,并打入会议营销会场听课,录取了大量会议营销活动视频,并基本掌握其活动规律。
河北省食药监利用省级主流媒体、公众微信号及时发布专项治理方案。通过悬挂条幅、现场答疑、辨别真伪、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消费者科普。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并利用新媒体制作防止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和虚假宣传的手机短视频,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江西省食药监借助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在重要节假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结合消费者维权案例,在电视节目中对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进行警示教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少数民族语言食品药品广告监管为突破点,建立广告审查准入关。依托多种宣传媒介,开展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语等多种语言的宣传活动。
山西省食药监依托宣传主渠道,抓实舆论主导权,建立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覆盖面。打造“大宣传”格局。
贵州省食药监基层监管部门加强与社区联动,组织召开院坝会,向群众普及食品、保健食品的消费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12331”、“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吊销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情况记录在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教育。
重庆市食药监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告经营者、重点场所管理经营者和重点群体消费者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行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水平,提高重点群体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