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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庆食药管发〔2013〕19号)
  文章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3-04-24  点击数:487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为手段,通过在全市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为载体,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大幅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以建立健全企业诚信自律机制、政府诚信监督评价机制、社会诚信褒奖与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采取“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工作方针,注重行业指导,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科学、公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

  三、工作目标

  以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讲诚信、保安全”为主题,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做到“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可记录,信息可追踪”,不断增强诚信意识与信用管理的能力,从根本上促进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的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四、实施范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化、长期性工程,要分步推进,逐年深化。2013年首先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与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企业(含药品经营企业兼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以后逐步在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业中推行。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等级考评标准

  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诚信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诚实守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为基本要求,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量化考核标准,做到考评项目、分值统一,否决项和“失信”、“严重失信”定性项设置科学合理,使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企业法人和企业负责人诚信教育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举行集体公开承诺,督促企业实施全员诚信教育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诚信考评等工作,及时收集、记录、存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电子)档案,作为对企业进行年度诚信评估分类的依据。

  (四)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认定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诚信等级分为“诚信、基本诚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诚信(A级):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按《评定标准》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基本诚信(B级):领导相对重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相对规范,质量安全,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按《评定标准》考核得分在60分至79分的。

  失信(C级):领导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按《评定标准》考核得分为50分至59分的或依据《评定标准》考核直接定位失信的。

  严重失信(D级):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按《评定标准》考核得分在49分以下或依据《评定标准》考核直接定为严重失信的。

  (五)实行诚信等级动态分类监管

  按照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划分,依法制定监管措施实行诚信等级动态分类监管。

  对评为“诚信A级”的企业,除专项检查与举报调查外,减少日常监督管理频次。

  对评为“基本诚信B级”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诚信经营能力,尽快提升诚信等级。

  对评为“失信C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对不良行为的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复查。

  对评为“严重失信D级”的企业,实行重点跟踪监管,对不良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其立即解决失信突出问题,对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从重查处,涉及许可事项的必要时吊销许可证,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六)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

  根据诚信等级评定情况,从评定等级为诚信(A级)的企业中,培育和树立示范企业(店),条件成熟的县(区)鼓励开展示范一条街活动,示范企业和示范街由县(区)局推荐,市局考核并授牌,有关示范企业的创建标准另行制定。

  (七)实行“黑名单”管理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守信企业,曝光严重失信企业,使守法诚信企业得到褒奖弘扬,违法失信企业受到教育鞭策。对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并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培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局要与辖区内所有经营企业签订诚信责任书,引导企业向社会作出“诚信经营,保障安全”的公开承诺,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估分类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要在建立完善企业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分类标准,科学公正的进行评定分类。县、区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定方案,在6月底前上报阶段推进工作情况,10月底前上报本年度诚信等级评定情况,市局保化科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县、区局上报情况进行验收。

  (三)总结推进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

  总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经验,查找问题,召开诚信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对诚信示范企业进行评定并授牌、在系统内部公示“黑名单”企业,确定下一年度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范围。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特成立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姜    丽

  副组长:于秋菊  许朝晖

  成    员:李彦君  于德良  于佰江  李明学  徐德恒

  王占奎    罗明炎    陈晓东   马玉春  张学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具体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加强领导。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诚信考评工作,由市局组织落实;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诚信状况的监督考评,由县、区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区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正确认识加强信用环境整治和建设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积极踊跃参加创建活动。

  (二)扎实贯彻,保障质量。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用档案,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理性对待监管部门的奖惩,虚心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逐步建立起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及时报道诚信体系建设成果,曝光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共同营造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诚信等级考核评定标准.doc
  附件2   大庆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诚信等级考核评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