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为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工作,确保该项行政措施规范执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监测发现的含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用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广告,经核实后,一律依法移送同级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严重违法广告应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告;对公告后仍继续发布的,请及时报请市局稽查处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二、各单位应结合GSP检查,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市局已经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产品,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对拒不执行的经营企业,应责令其停业整顿,以确保暂停销售措施执行到位。
三、发布违法广告企业恢复产品销售的,须向市局提出恢复该产品销售的申请,市局按照解除暂停销售的相关规定,作出给予是否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附件: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重庆市严重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
重庆市严重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药品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采取暂停销售文件号
|
采取暂停销售时间
|
是否解除暂停销售
|
1
|
蚁黄通络胶囊
|
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B20050054
|
渝食药监流通〔2011〕84号
|
2011年12月19日
|
否
|
2
|
通窍耳聋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渝食药监流通〔2011〕84号
|
2011年12月19日
|
否
|
3
|
心脑欣片
|
湖北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90228
|
渝食药监流通〔2011〕85号
|
2011年12月28日
|
否
|
4
|
糖尿乐片
|
吉林省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60438
|
渝食药监稽〔2012〕14号
|
2012年4月1日
|
否
|
5
|
灵芝北芪胶囊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90741
|
渝食药监稽查〔2012〕53号
|
2012年8月8日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