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2020年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曾在2019年公开征求意见,食品伙伴网将2019年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的正式公告进行了比对,我们分为五篇,分别对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公告内容进行比对,本篇我们比对的是褪黑素。
褪黑素
与2019年征求意见稿相比,褪黑素在用量范围、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以及功效方面均未发生变化,如下图。
主要变化集中在褪黑素原料技术要求中,褪黑素原料的来源、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产品的剂型发生了变化,在感官要求、鉴别、储存、其他几个方面均未发生变化,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备注:红色标注为新增,蓝色标注为删减,绿色为修改。
01
【来源】
在2019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增加了褪黑素的结构式。
02
【理化指标】
5-甲氧基色胺含量计算公式(单位)发生改变,如下图所示。
03
【微生物指标】
2020年公告对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项目指标明确是其上限值。
04
【标志性成分指标】
褪黑素含量测定发生变化,在对照溶液的制备中,减少了标准物质用量,在结果计算当中,原料的称样量单位由“g”改为“mg”,充分考虑了实际应用,有助于检测成本的节约,变化如下。
05
【产品剂型】
2020年公告中,产品剂型在软胶囊、片剂和硬胶囊的基础上,增加了颗粒剂,丰富了产品剂型。
此次正式发布《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对保健食品企业来说是一个好的信号,后续将会有更多的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
以上是食品伙伴网对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的变化比对情况,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特殊食品与添加剂”微信公众号!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辅酶Q10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破壁灵芝孢子粉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螺旋藻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鱼油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褪黑素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