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659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6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9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桃源县泓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桃源县陬市天利食品厂生产的擂茶(甜味,炒货食品),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湖南醴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芝士面包和红豆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常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柴火腊香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安县漆氏生鲜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安县闽耀海鲜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浏阳市荷花家佳乐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醴陵市幸福玖伍生活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湖南湘易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中国刺葡萄红酒,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湘易源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常德、株洲、永州、长沙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