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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4期(总第369期)
  文章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7-21  点击数: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32大类食品235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6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生物毒素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莒县长岭兴艳综合商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山东融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烟台市海德农产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麦凯乐(青岛)百货总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芸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庆云县俊成商厦销售的辣椒,倍硫磷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高青县高苑路裕隆超市销售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潍坊经济开发区宇皓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嗪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菏泽市单县刘海市场静秀丽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济南市天桥区七天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菏泽市牡丹区素乾蔬菜门市部销售的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即墨区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沂南县久甜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肥城市雨水食品超市销售的吉祥八宝粽(生产日期/批号:2022/4/3,规格型号:2.5kg/袋),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五莲县忠宇小吃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烟台开发区柳传香蜜汁香酥鸭熟食店加工的烧鸡(酱卤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沂市高新区金墩脆皮肉夹馍店购进的咸菜丁,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薛城区达福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南省福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羔羊料理涮锅肉片(生产日期/批号:2021/12/1,规格型号:5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滨州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怡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罐头(桔子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1/3/6,规格型号:838克/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六、生物毒素问题
 
  河口区丰河街兴隆粮油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