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据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受理到下发只需要20个工作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是分段许可,即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许可。如在一个商场中,若从事食品销售、食品制售和保健食品销售,则需要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而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后,经营方只需要申请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其经营项目中选择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等即可。另外,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识了社会信用代码、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信息,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获取经营者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或自愿申请换证,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局设在各区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窗口或市场监管所办证大厅申请核发新证。食品经营者持有两个及以上许可证的,若其中一个许可证需要变更或延续,应将已取得的许可证统一交回,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