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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海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暂行)》意见的通知(琼食药监保化〔2016〕33号)
  文章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时间:2016-10-09  点击数:113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各有关直属单位及有关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也于2016年10月开始实施,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尚未出台,为了尽快启动我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解决过渡期间企业办理、换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海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暂行)》,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发送至:bhc@hifda.gov.cn。
 
  联系人:王若伊
 
  联系电话:0898-66833805
 
 
  2.   起草说明.docx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