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石棉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代表投诉,称经营者彭某在其经营场所每天举办3场集会,每场参与人数300余人,已连续开展13天。其向参会老年消费者播放宣讲其销售的L牌软胶囊保健食品。宣讲内容包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声称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癌症、高血压、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的药用功效,诱使60余人共花费12余万元购买L牌软胶囊。其中47名消费者有退货意愿,与经营者协商退货未果,遂向委托代表石棉县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
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误导大量消费者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购买使用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经营者为47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合计退款6.5万元。石棉县消委会将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移交县工商和质监局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