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转发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将在全省各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据悉,四川省结合实际提出了四项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这四项实施意见分别为进一步提高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认识;深入推进全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虚假宣传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切实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据悉,今年上半年,四川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等联合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接下来,省食药监局将在完成食品、保健食品“国抽”和“省抽”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监测,重点针对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