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春节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和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昭苏县百家蔬菜瓜果店销售的葡萄,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苏丽蔬果店销售的橙子,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策勒县金桥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市奇瓦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奇瓦尔啼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